发表时间: 2017-11-29 18:32:39 访问量:
为切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查处典型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的问题
大力整治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等行为,以及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等行为;重点整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培训考证、自学考试、继续教育等领域坐收坐支、隐瞒不交、先支后交、应交不交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代收费中多收少交、多收少支、一收乱支等违规违纪行为;大力整治以推介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
大力整治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对道德败坏、与学生发生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严惩不怠,坚决处之以纪、绳之以法。
(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大力整治各类奖、助、贷、补、免等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以及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明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问题。严查在各类奖学金评比发放过程中讲关系、拿红包、吃回扣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5月底前)
1.组建班子(5月10日-5月18日)。学院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胡佳武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冯秀金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规财处、审计和国资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办、招生就业处、阳光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纪委,纪委副书记高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5月10日-5月31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院内宣传栏和学院网站发布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院师生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上报备案(5月19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
(二)全面整治(6月-12月)
1.全面自查(6月1日-10月15日)。各系部、处室围绕整治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报院整治办。
2.重点解剖(10月16日-10月30日)。院整治办选取一到两个部门根据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解剖。
3.核查处理(11月1日-12月10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进行核查,院纪委对自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通报。
4.问责追究(12月11日-12月30日)。对隐瞒不报、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上报的问题没有上报、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的,严肃问责。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月-2月)
1.整章建制(1月3日-2月2日)。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整改,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2月9日前)。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并将专项整治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纪。彻底清退整治中发现的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严肃处理各种应交不交、私设小金库、违反师德师风、雁过拔毛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查处的案例,形成震慑。
(二)坚持公开。及时公开各种收费(代收费)标准和收费(代收费)依据,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各类奖、助、贷、补、免的发放政策、评比要求、评审程序和评比结果,让教育惠民政策在阳光下执行。
(三)强化考核。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奖优罚劣。自查工作不力的部门和核查不严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自查和核查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