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法规制度>上级法规

关于印发《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11-30 15:01:37  访问量:


湘教工委发〔2015〕1号


 


关于印发《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教育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坚决从严管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加强和改进高校巡视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办力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厅委机关、直属单位和高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其他班子成员、业务部门和纪委(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约谈、监督检查等机制,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加强考核成果运用。


2、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三查”,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厅委机关、直属单位和高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措施,建立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二、大力加强纪律建设


1、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党的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纪条规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同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坚决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纪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业务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和政治规矩,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加强纪律监督,纠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建立实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倒查追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3、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规矩,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加强教育领域涉外资金、涉外项目、涉外活动的审批监管。严格处理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行为,严肃查处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继续加强作风建设


1、坚持问题导向正风肃纪。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九项规定”、《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厅委思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的抓,一个具体问题一个具体问题的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大肆敛财等问题。紧紧抓住教师节、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参加有失公允的谢师宴、升学宴等问题。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和评审评估评价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多次发生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等制度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曝光问题、惩处当事人,还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2、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注重借鉴吸收和坚持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对牵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健全制度落实检查机制,采取集中联查、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制度落实,切实破解制度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强大震慑。既坚决查办职务级别高、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也严肃查办发现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职称评定、考试招生、工程建设、违规选人用人、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领取薪酬的案件,严肃查处科研人员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企业改制稀释国有股份、侵吞国有资产、借权营生的案件,严肃查处招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做到零违纪、零事故。抓好典型案件剖析,总结吸取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治本功能。


2、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证群众能够按政策规定多渠道表达诉求。加强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妥善回应群众反映和媒体揭露的问题,及时化解干群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视情况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提高审查质量。案件查处要坚持快查快办,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主要违纪事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制定《教育系统办案工作规程》,对教育系统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加强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送达和宣布情况,相关处分材料归档情况,处分后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经济退赔情况,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任用情况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等情况,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加大对拟提拔干部、后备干部、关键岗位还将重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实力度。


4、强化办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省教育纪工委案件室的职能职责,完善办案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案件查办“双报告”、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要求。完善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层督办制度,建立高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双报告”月报制度,加大上级有关部门移送线索的查办力度。完善教育工委与市州纪委办案工作协调机制,探索联合办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提高案件审查能力。统筹教育系统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发挥“办案人才库”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联合办案、交叉办案。


五、强化监督制约工作


1、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等重要制度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建立纪监审联查联办机制,严格审计责任追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重点监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问题。建立对厅委直属单位的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制度。


2、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肃查处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严格规范转学。加强对自主招生及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监管。对教育系统重大活动进行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高校巡视工作


1、突出巡视内容和对象。年内将对16所高校开展常规巡视,并视情况对部分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利用教育资源寻租腐败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2、改进巡视方法。加快巡视频次和节奏,把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扩大专项巡视范围,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抓好专项巡视工作,通过“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的机动灵活安排,集中搞清反映突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紧紧依靠学校党委和教职员工,下沉一级了解情况,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对院系和直属部门的巡查工作。


3、运用好巡视成果。改进巡视报告,严肃认真反馈,狠抓巡视整改,完善公开制度,加强移交督办。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对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对已经巡视过的高校和问题开展“回头看”、杀“回马枪”,用好用活用实巡视成果,形成常态化的巡视震慑。


4、加强内部管理。充实巡视力量,组建好巡视专员库,从高校遴选具有审计、财务、基建、办案等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巡视队伍中来。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规定,修改完善加强和改进省属高校巡视工作意见,建立巡视管理台账,进一步细化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规则,逐步建立巡视准备、实施巡视、移交反馈、督促整改等程序为一体的高校巡视制度体系。加强培训教育,及时组织巡视专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方针新要求,不断提高巡视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七、大力开展纠风治乱


1、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适时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集中发现和整治一批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教育部全国治理办等部门转(交)办的教育收费信访举报的处理工作。


2、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坚决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课堂内容课外补、高收费乱收费等行为。教育厅将通过开学检查、专项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10条禁止性规定”、“7种禁止行为”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坚决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


4、继续规范办学行为。巩固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成果,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办学及收费行为,保证高中涉外办学健康发展。


八、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1、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基础上,由省纪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轮专项督查,着力解决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等制度。


2、增强履职能力。加大办案骨干队伍培养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班、以老带新查办案件、挂职学习等各种方式,年内力争为每所本科学校和部分高职专科学校培养至少一名办案骨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强监管,对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坚决进行问责,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全面推进纪检监察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进一步深化“三转”,把主要精力聚焦主业,更好的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强化办案工作,进一步明确省教育纪工委案件室的职能职责,健全办案制度。强化巡视工作,适当增设巡视组、增加巡视人员编制和开展对厅委直属单位巡查等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职责的通知》,将教育行风建设主责转交相关职能处室。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改革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体制。加强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并把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这一块职能移交给相关主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