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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常识性知识

发表时间: 2019-04-26 14:31:45  访问量:

1、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指的是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党的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4、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8、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1)改组;(2)解散。

9、政纪处分种类:

(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10、组织处理措施:

    (1)调离岗位;(2)引咎辞职;(3)责令辞职;(4)免职;(5)降职。

11、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12、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13、三会一课: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14、有关党内法规的制定或修订情况: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10月18日印发;

(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8日起施行;

(7)《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印发;

(8)《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15、纪委的任务和职责:

    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职责:监督、执纪、问责

16、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7、线索处置方式: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