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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拾珠

发表时间: 2017-12-02 19:51:11  访问量:

    ●新加坡高层领导以身作则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年轻时就读于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回国后担任律师,深厚的法律理论与务实作风使他具有强烈的法治观念。20世纪60年代的新加坡是个贫穷落后的小国,李光耀认为新加坡的生存必须依赖政府的廉洁,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社会的稳定,形成良好的外国投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李光耀对政府官员们说:“作为一名公务员,就要保持廉洁和奉献精神,要想赚钱,就经商去吧!谁不听劝告,就要受惩罚。”作为新加坡的总理,李光耀一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选总理的当晚就对父母和兄弟们说:“我当上总理,权力是有的,那是人民的权力,我决不能用来谋私利,”李光耀本人生活朴素,不求奢华,担任总理后他仍居住在父母的老房子里,上下班坐的是自己的车,父亲仍然在店铺修理钟表,弟弟做小生意。2003年10月下旬,他的夫人在伦敦突患中风,为了更好地治疗夫人,李光耀让新加坡航空公司的一架班机特意将夫人接回国内住院。事后,李光耀自掏腰包,支付了这笔不小的开销。除了自己要求严格以外,李光耀不徇私情,从不庇护亲朋好友。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原部长郑章远与李光耀私人关系密切。郑章远曾于1981至1982年接受他人贿赂40万元,帮助发展商业取得土地。案发后,郑章远以为凭自己与李光耀的私交,李会压下此案。但李光耀不徇私情,决定处理此案。郑最后畏罪自杀,他留给李光耀的信中称,自己是“用自杀来表达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北欧国家的反腐败经验

    北欧由挪威、丹麦、瑞典、芬兰、冰岛等国组成。北欧各国廉政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其中尤以丹麦、瑞典、芬兰突出。几年来,北欧国家一直被列为“最清廉的国家”。美国兰德公司公布有关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世界各国政府廉洁自律总排名”中,北欧的芬兰、丹麦分列第一、二名。如此骄人的反腐成果,得益于北欧各国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形成的一套十分有效的肃贪倡廉机制。比如,瑞典的《防止行贿法》规定,政府官员拿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补偿,都属于受贿行为。政府官员接受的礼品不能超过300瑞典克朗,每顿饭每个人不能超过120瑞典克朗,超过就属于受贿。在公务活动中以生的直接接待费用、接受礼品等都有清楚的规定。只有一些小礼品,比如:一束花、一盒巧克力或一瓶威士忌,可以免除处罚。

     在公务员的管理方面,芬兰尤其以管理严格而著称。在芬兰仅总统、总理和三个部长有专用公车,并仅限于工作时间使用。政府对出差的审批相当严格,各部门每年都有固定的计划,出差目的、期限和报销数额都有规定。政府各部委、议会、军队等部门均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替出差人员通过旅行社订购旅馆和车船票或机票。出差的补助每天有定额,如果出差少于1天,就按小时来发放补助。公差人员尽量坐公共汽车。除了首相、副首相、各部大臣、议会主席外,其他人的住房、乘车、乘船标准都一样。不允许计划外的出访,更不允许利用考察的名义出国游玩,对方出钱也不行。国家代表团出访经过第三国也有严格限制,总的原则是不能在没有公务活动的国家过夜,除非当天没有飞机、轮船或火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