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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知识200问答(1)

发表时间: 2017-12-02 19:50:31  访问量:

1、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2、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为什么”的内容是什么?

   江泽民同志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

   3、江泽民同志对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出什么要求?

     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指什么?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什么?

   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在党风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6、反腐败三项工作指的是什么?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7、怎样建立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8、如何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尉健行同志提出三个“理直气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以及取得的明显成效;理直气壮地阐明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绝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和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坚定反腐败必定胜利的信心,始终保持旺盛斗志,不断取得斗争的成效。

   9.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1 0、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11、什么是权力腐败的重要因素?

   缺乏监督是权力腐败的重要因素。

   12、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领导干部要继续落实哪些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理。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定:不准省(部)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4)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凡是拖欠工资的县、乡,不得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更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进一步明确: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5)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制定具体措施,纠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现象。 6)继续执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进一步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13、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今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的部门和对象是什么?

   在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的同时,当前尤其要查办金融、证券、房地产、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要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贿赂选举、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要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14、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项规定是指哪五项?

   1)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的人事任免等事项;2)不准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谋取非法利益;3)未经投资者批准,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国(境)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4)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5)不准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该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15、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当前特别强调哪些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二是实行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制度。

   16、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1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从事哪些营利活动?

   1)个人经商、办企业;2)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8、根据《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具体有哪些要求?

   1)不准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2)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3)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5)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1 9、加大对“一把手”监督,重点是监督什么?

   重点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以及政治立场、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20、上级组织如何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

   认真落实定期谈话、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以及年度考察、述职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投诉等对干部的监督渠道。

   21、如何加强班子内部的监督?

   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一把手”置于班子成员的监督之下。

   22、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把监督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在坚持事后监督的同时,把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力度,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23、作为党的干部,领导和权力意味着什么?

   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2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的“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活动的情况;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25、领导干部配备无线移动电话和安装住宅电话有何规定?

   领导干部使用无线移动电话总的实行“话机个人自配,话费总量控制,特岗限量配备”的管理办法。

领导系列现职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干部因工作需要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需公费安装住宅电话的,需经部门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单位违反规定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个人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占用企业事业单位和下属单位等其他单位的移动电话等行为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应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给予党纪处分。

   26、根据中纪委《关于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干部借用小汽车工作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干部接受赠送的小汽车和其他借用的小汽车,应当如何处理?

   对接受赠送的小汽车和其他借用的小汽车,无论是借用单位的还是借用个人的,都要一律清退。

   27、什么是违反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违反党的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应当受到追究和处分的行为。

   28、《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9、《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几种?

   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错误共有几大类?

   共七大类。即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

   31、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什么行为?

   l)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3)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5)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6)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7)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8)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9)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12)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13)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14)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32、公务员有什么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33、实施党纪处分应坚持哪些原则?

   实施党纪处分应坚持五个原则,即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严治党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4、“两规”的含义是什么?

   “两规”是党纪赋予纪检机关的办案手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35、“两指”的含义是什么?

   “两指”是国家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6、什么是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

   根据中纪委《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以违反党章、《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于违纪案件的查处,使案件查处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均属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

   37、什么是“贪污”错误?

   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8、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要对什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9、什么是预算外资金?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人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和附加收人等,以及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违反财经纪律,将预算外资金用于发奖金、实物、补贴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预算外资金私存或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隐瞒、截留应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作如何处理?

   根据《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人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以贪污追究有关责任。

   41、对党员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如何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凡是有以本人或者指使他人以私人名义存储公款的错误行为,应当依照《处分条例》规定:“在财政金融方面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什么是“非法占有”错误?

   指共产党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无偿占有或者购买物品时象征性的只付少量现金等方式占有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物等的行为。

   43、什么是“受贿”错误?

   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44、党员在账外收受回扣的,怎么处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45、党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贿赂,是否应追究该党员的责任?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对方财物,应当追究该党员的责任。

   46、什么是“行贿”错误?

   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47、什么是挪用公款错误?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还,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48、挪用生产性资金应作何处理?

   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者将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扶贫、防疫、支前款物的,或者由于挪用经费给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49、什么是“大额财产来源不明”错误?

   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本人又不能说明其差额的来源是合法的。根据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0、利用职便,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

    党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的,构成“非法占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