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12-02 19:50:09 访问量:
5 1、对党和国家机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应作如何处理?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2、对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错误应作如何外理?
《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利益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3、什么是“失职类错误”?
是指在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4、党员在对内、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不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盲目与之签订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或者未签订合同即预付货款,或者为对方担保贷款以及以其他形式交易而被骗的,或者有其他失职行为的,给国家、集体造成较大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是否应受到党纪处分?
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55、什么是“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错误?
是指负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责任的共产党员,违反有关保密法规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使党和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因为工作上的过失而使党和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以致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损失的行为。
56、党的作风建设根本目的是什么?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7、什么是“诬告陷害”错误?
指捏造他人犯错误(犯罪)事实,向党和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处分或刑罚处罚的行为。
58、什么是“弄虚作假,骗取不当荣誉”错误?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谎报、伪造等欺骗方法取得不应当得到的荣誉的行为。
59、共产党员接受异性按摩应怎样处理?
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共产党员接受异性按摩应如何处理的答复》指出:共产党员不准在以下场所接受全身性或其他色情性的异性按摩。
1)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2)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3)浴池、桑那浴室、发廊;4)其他非医疗场所。
《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接受色情性按摩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0、对犯有“‘赌博”错误的行为如何追究责任?
根据《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国外、境外参与赌博活动的,从重处分。
61、什么是“妨害执行公务”错误?
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妨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6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单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3、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 4、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应如何处理?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5、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汽车技术有何规定?
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凡是已经领取驾驶执照的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区、市)直属机关的正、副科级干部,乡(镇)领导干部(确因公务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在任职期间不得驾驶公有汽车。违反规定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的责令其检查纠正,所花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66、对领导干部在城镇自筹自建私人住房的有何规定?
根据中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补充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党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在城镇自筹自建私人住房;中纪委五次全会后违反规定在城镇自筹自建私有住房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所建私房予以收购、拆除或没收,并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在自筹自建私人住房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7、什么是“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应如何处理?
指党员领导干部或者虽不是领导干部但有某些职务便利可以利用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对这种行为,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的,从重或加重处分,直到开除党籍。
68、中纪委规定《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对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有何新的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凡违反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个人和单位,也要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69、什么是“受礼”错误?
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或者接受有关单位、个人以各种名义送的礼品,根据国家规定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行为。这里所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指的是可能与公职相关联的、与公正履行公职相冲突的礼品馈赠,比如下级向上级送的、工资收人低的向工资收入高的送的、工作对象向主管部门送的、工作环节中送的、有钱的向有权的送的,向领导同志的家属或身边工作人员送的,用公款送的,包括亲友之间为办成某件公事而送的等。这里所讲的“礼品”指礼物、礼金、礼券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
按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根据数额和情节,按受贿有关条款处理。
70、党和国家机关收受礼品按规定应上交而不上交的,应如何处理?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党和国家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按情节给予党内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将接受的礼品隐瞒私分的,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以贪污论。
71、用公款赠送“红包”的,对有关责任人应当如何处理?
用公款赠送“红包”的,作出决定的领导干部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应负责追回送出的款项,并提供有关人员接受“红包”的证据。未能追回款项,又不能提供有关人员接受“红包”证据的,作出决定的领导干部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应负责赔偿所有损失的款项。党纪处分依照《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纪处分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72、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73、如何追究“挥霍浪费”错误责任?
“挥霍浪费”指行为人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的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资财的行为,如用公款大吃大喝,违反规定私自为自己配备高档办公用品和通讯设备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4、什么是“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应如何处理?
指通过为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人和服务对象等合作双方沟通信息、介绍业务而收取钱财的一种经济活动。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5、党员干部从事兼职活动,应作如何处理?
县和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的,以及兼职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6、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哪些领导责任?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规定: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77、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规定应如何追究责任?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或者开除党籍处分。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8、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一律撤销党内外职务;情况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9、共产党员触犯刑律应一律开除党籍的有哪几种情形?
1)因危害国家安全被依法判处刑罚的;2)因经济方面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 3)因其他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5)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6)畏罪逃往国外、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
80、共产党员被判处劳动教养的,是否要开除党籍?
根据《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一律开除党籍”。
81、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82、什么是主动交待?
主动交待,是指犯错误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待自己的问题,或者在组织检查其问题期间交待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83、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期限为多长?
为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
84、对于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和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应如何处理?
对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85、对已查明被检查人员确有违纪问题应予党纪处分,而其所在党支部拒不处理或故意拖延不作处理的,对被检查人员应如何处理?
对已查明被检查人员确有违纪问题应予党纪处分,而其所在党支部拒不处理或故意拖延不作处理的,基层党组织可以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党委、纪委决定给违纪党员以纪律处分;县级和县级以上党委和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违纪党员以纪律处分。
8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五年。
87、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两年。
88、党员犯了错误,支部大会表决给予其党纪处分时,其有没有表决权?
一个党员犯了错误,支部大会在表决给予党纪处分的时候,本人有表决权。
89、党员受处分的时间怎样计算?
支部大会对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必须报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后才能生效。因此,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算起。
90、党员调动工作后,发现他在原单位犯了严重错误,需给予纪律处分时,应由哪里的党组织作出决定?
应由现在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作出决定,征求原工作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在查处中,原单位党组织应予协助。
91、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几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两年。
92、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在职务提升上有何限制?
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9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对党员权利有何影响?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4、醉酒的党员违犯党纪是否应受相应的纪律处分?为什么?
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醉酒的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这是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行为人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只是有某种程度的减弱;而且在醉酒前,对自己在醉酒之后可能实施的错误行为也应当预见到,所以,他应当对自己的违纪行为负责,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95、党风廉政教育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96、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到:对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察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多少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免去其现职?
三分之一。
97、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要继续改革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重点要抓好哪几项工作?
1)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 2)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管。
3)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8、需要提交党委(党组)或常委会研究的事项有哪些?
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举措、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党组)集体决定的问题,都要提交党委(党组)或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99、党组织的领导成员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者采取错误行动,违反党的纪律,是否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党组织的领导成员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者采取错误行动,违反党的纪律,属于故意违纪的,按共同违纪处理;属于过失违纪的,按照党员干部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100、党内监督五项规定是指哪五项制度?
1)按照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其任务是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廉政情况、直接报告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及时报告党中央。 2)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需要立案检查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3)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接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成员的检举和控告,必须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任何人无权扣压。4)凡属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党的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 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兼职、调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事先征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