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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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120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

发表时间: 2017-11-29 18:45:21  访问量:

       这是一份沉重的报告,也是一份辉煌的战报:从1987年到2010年的最近23年来,中国反腐败斗争艰苦卓绝又战果累累,据不完全统计,因腐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至少有120名,他们是120个高官腐败样本!

     在落马官员中,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身处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位高权重,占有更多体制内外资源,直接或间接拥有巨大的“话事权”。但在权力失衡与监督失效的制度背景下,他们的贪腐行为带来的破坏力更大,亦更大地影响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故有其典型性和代表性。

120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腐败样本的基本分析

这120名省部级及以上腐败高官中,因违法违纪被查时,年龄最高者83岁,早已退休;年龄低者则不过48岁,正值得意时陨落。落下罪名的除常见的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外,还有爆炸罪、重婚罪;其中受贿额最高者2亿元人民币,也有创下单笔受贿1.6亿人民币的贪腐记录。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中共十七大后的流行语,但由于制度缺陷及监管漏洞,20多年来,虽然反腐力度有增无减,但贪腐行为却与日俱增。目前的腐败形势呈现出级别越来越高,窝案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行业领域越来越宠杂等特征。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披露的数字,1987年至1999年的12年间为27人,2000年至2002年为27人,2003年至2010年为67人。

这120名省部级及以上腐败高官广泛分布在全国要害部门的各重要职位。除西藏、内蒙古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未有涉及外,涵盖了其余30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其中,党政系统官员,人大、政协官员,司法机关官员,国企和大型金融机构官员占九成以上。

120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腐败样本的深层解读

解读一:贪腐高发带

        对权力的制衡缺失和监督不力使得贪腐的多发成为可能,在天然的逐利冲动下,商业、房地产和金融等领域以及官位的买卖成为贪腐高发带,大型国有企业更是成为贪腐的温床。

        在这120名高官腐败样本中,依权力分类,寻租空间最大的当属“行政审批权”腐败,达到七成。依行业分类,遍及商业、房地产、社保、金融、医药卫生、交通、邮政、教育等各个行业,其中商业腐败中官商勾结案高达80%。依职业结构分类,党政系统官员占据了半壁江山,人大、政协官员以近30%的比例位据第二,国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高官约占10%。

    解读二:案发导火索

        在这120名高官腐败样本中,案发的导火索主要有这样一些形式:一是案中案,“由他案引出”,占60.44%;二是被举报,占25.27%,其中近一半为群众自发举报;三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重大案件的线索,但占总数不过一成;四是存在失踪、出逃等行为异常的占4.4%;五是其他案发方式占9.89%。(摘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