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11-28 20:42:13 访问量: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院党委的指示、决定。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检查院内各级各部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普法教育、遵章守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作出有关维护党纪的决定。 4、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党组织的处分。 5、依据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控告。 7、受理师生员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8、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9、对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培训,检查并指导其工作。 10、协助党委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就党风、党纪、政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1、完成上级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