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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 2017-11-30 15:17:11  访问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教党[2006]8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商业贿赂在学校教育系统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进一步明确我院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任务、重要措施和部署安排,扎实有效的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院教育改革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我院各部门、各处室、各系部(以下概称各部门)都要按照中央、省厅及学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主要任务是: 

   1、深入分析本部门易于被商业贿赂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自查; 

   2、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工作情况,重点组织对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教材、教辅、图书销售采购、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学具购销、校办企业经营等活动进行自查; 

   3、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4、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钱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5、进一步清理“小金库”等帐外资金,规范财务管理; 

   6、针对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努力构建我院各部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全省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于今年年底完成。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今年9月底完成。 

   各部门按照中央与省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与责任感;深入分析本部门容易产生商业贿赂问题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有重点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时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处理一般性问题;并于九月二十五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今年11月底完成。 

   各部门都要对所辖范围的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涉嫌商业贿赂比较严重且自纠不力的人和事进行进行严肃查处。 

   学院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切实查办,作好答复,对一些重点案件要组织进行攻坚。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阶段,今年年底完成。 

   ①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能力; 

   ②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堵塞各种漏洞; 

   ③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监督体系; 

   ④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与发展的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建立惩治与预防商业贿赂的体系。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我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组  长:吴以平 

   副组长:彭友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向才林(兼) 

   成员:黄志乾、贺菊香、蒋志光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制定学院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依据、相关规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学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为领专项治理决策提供有关依据;组织对学院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查处;收集综合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