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11-30 15:13:27 访问量:
为加强我院的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我院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联系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院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通过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加强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学院凝聚力和办学活力,保证学院的各项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院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能充分反映学院院务实际。凡是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教育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学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学院的机构设置、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学院及各部门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学院及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办事制度、方法和要求及办事的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的处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及重大事项的处理意见;学院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实行院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如下:
1、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学院发展规划、学年度、学期的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及总结;
(2)、学院的管理、建设、改革、招生等重大决策方案和相关政策;
(3)、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4)、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
(5)、实验仪器设备、学院办公用品等大宗资产的采购、分配和使用情况;
(6)、学院财务预决算及经费的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
(7)、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8)、有关工资、奖金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9)、教职工住房的建设、出售、调整情况,医疗改革情况,住房公积金,生活福利费,养老金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向本院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院的办学思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章程,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以及专转本等教学管理规定和办法;
(3)、学杂费和其他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及依据;
(4)、学生管理制度和奖惩事项;
(5)、特困生费用减免、资助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政策、数量、评定程序和发放情况,勤工俭学岗位及人员选用政策;
(6)、学院各部门办事的步骤、时限规定、办公地点、负责人员、投诉电话及处理结果等;
(7)、有关学生宿舍、教师、图书馆、运动场所、医院、食堂、校园治安、交通等公共场所和事务的管理办法;
(8)、学院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组织管理;
(9)、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的规程;
(10)、其他应向学生公开的事项。
3、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院的办学思想、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有关情况;
(2)、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概况和重大事项;
(3)、学院各类招生的招生计划、有关政策规定、推荐考核办法、录取标准和结果等;
(4)、向学生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其他代收代办项目;
(5)、学院教师、管理人员、职工的招聘情况;
(6)、社会关注的其他事项。
4、其余事项
院务公开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其他事项原则上均应公开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各种会议形式,如中层干部会、党政干部联席会、学生会等形式通报公开事项;
2、利用文件、院报、橱窗公告、校园广播、校园网等传播媒体,向全院教职工公布应该公布的事项;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台和校园网等,及时向社会发布院务公开信息;
4、通过院领导接待日、公布举报接待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等形式。
四、院务公开的程序
1、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公开内容和实施办法,并报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准备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根据公开内容选择确定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4、有关事项进行公开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必须安排专人办理,认真查处,并认真负责的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审监处、院办等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推进院务公开的监督责任,并将督促检查的情况及时上报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五、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把院务公开作为学院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分析院务公开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抓好措施落实以及对公开实施情况的督察。
六、实施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