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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渊利的犯罪事实

发表时间: 2017-12-02 20:30:27  访问量:

  1995年至2005年4月,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安排工作中,承揽工程,解决优惠政策,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21万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贪污18万7千多元。 
  2002年底,在郴州市投资建修华天大酒店的侯某为取得分管城建的副市长雷渊利的支持,一次就送给他100万元。随后,雷渊利批示同意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资金中贷款3000万元予以支持。雷渊利的同乡周某开发鲁塘大市场等项目的大部分资金都是经雷渊利批示以市住房公积金做质押担保,从银行贷款取得的。雷渊利从中捞到好处,折合人民币235.7万元。周某开发兴旺步行街,雷渊利利用职务之便,帮他挪用公款1600万元,周某为回报雷渊利,便送给他一栋茶楼,让其情妇经营。雷渊利利用贪污、受贿的钱包养了9个情妇。案发后,办案人员仅在其情妇黄某家一处就收缴脏款赃物400多万元。雷渊利给自己与情妇黄某的非婚子建立了700万元的“贝贝生活基金“。此外,他还为包括黄某在内的5个情妇,买过5套商品房。 
  人称“三玩”市长(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雷渊利终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